【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6條四.鄉(鎮市)及村(里):由鄉鎮市公所提請鄉(鎮市)民代表會通過後,報縣政府核定。
【黃淑華】評論
鄉鎮市、村里改名:鄉鎮市公所提請鄉鎮市民代表會通過,報縣政府核定。直轄市、市之區、里改名:由各該市政府提請市議會通過後辦理。同樣是"里",在縣底下,與在直轄市、市底下,改名的程序不一樣。順帶一提,村里鄰的新設、廢止、調整,由直轄市、縣市另定之。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6條四.鄉(鎮市)及村(里):由鄉鎮.....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