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教師擔任教保工作或推展親職教育,下列何項行為是不正確的:
(A)在幼稚園裡幼兒不可以離開老師的視線之外
(B)只有一個老師但是要離開教室上廁所,不可以把三個幼兒留在教室一起玩
(C)在家裡一個幼兒可以暫時委請國小五年級的哥哥或姐姐照顧
(D)在家裡一個幼兒可以暫時委請七十歲的爺爺或奶奶照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02932
統計:A(101),B(149),C(3572),D(13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11條施行細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51,53,99條

用户評論

【用戶】Phelps Lin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所定不適當之人,指下列各款情形之一1.無行為能力人2.七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兒童3.有法定傳染病者4.身心有嚴重缺陷者5.其他有影響受照顧兒童及少年安全之虞者

【用戶】Chu Cheng Hsi

【年級】小五下

【評論內容】請問不適當之人有其法源嗎??

【用戶】錢姿螢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社會局局長張乃千呼籲,家長對子女要善盡保護、教養之責任,千萬不可讓6歲以下兒童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違反規定的父母親或照顧者,可依同法第99條規定處以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所謂「不適當的照顧者」包括「無行為能力人」、「7歲以上未滿12歲之兒童」、「有法定傳染病者」、「身心有嚴重缺陷者」、「其他有影響受照顧兒童及少年安全之虞者」等,即使孩子超過6歲,為確保孩子的安全,避免發生墜樓...

【用戶】twolive37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下列何項行為是不正確的:所以答案應該是D嗎?因為C是「7歲以上未滿12歲之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