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蔡明楨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例如: 甲低收入戶每月都能領3000元生活補助 ,102年10月1日買了大樂透中了一億元,那麼他的身份從低收入戶轉變億萬富翁,當然不能再領補助費。如果行政機關確認了他原有的低收入戶(受益處分)須中止,但支付的程序還沒停止, 他 ~ (D)已受領之給付無須返還
【用戶】亂改答案~放狗咬人!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 127 條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 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內容係提供一次或連續之金錢或可分物之給付者,經撤銷、廢止或條件成就而有溯及既往失效之情形時,受益人應返還因該處分所受領之給付。其行政處分經確認無效者,亦同。前項返還範圍準用民法有關不當得利之規定。行政機關依前二項規定請求返還時,應以書面行政處分確認返還範圍,並限期命受益人返還之。前項行政處分未確定前,不得移送行政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