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共君】評論
刑訴第449條第3款:依前二項規定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及拘役或罰金為限。
【貼貼樂 ( ̄︶ ̄)↗】評論
50 關於刑事簡易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依簡易程序,不得為無罪判決 (B)第一審法院依現存之證據,已足認定其犯罪者,得因被告之聲請,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C)簡易程序案件,得由高等法院之簡易庭辦理之 (D)對於簡易判決有不服者,得上訴於管轄之第二審高等法院合議庭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104 年 - 104年身障五等-刑事訴訟法大意#21332答案:A 難度:適中34 如被告已自白犯罪,第一審法院於下列何種情形,不得以簡易判決處刑? (A)應宣告罰金刑(B)應宣告易科罰金(C)應宣告無罪(D)應宣告緩刑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102 年 - 102年身障五等-刑事訴訟法大意#9859答案:C 難度:簡單35 刑事簡易判決不...
【TELLHIMALL】評論
第449條(簡易決處刑之適用範圍) 第一審法院依被告在偵查中之自白或其他現存之證據,已足認定其犯罪者,得因檢察官之聲請,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但有必要時,應於處刑前訊問被告。
【HO Past】評論
簡易 協商 不會是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