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ET XIE】評論
在早先的DSM-5修正草案版本中,新增「學習疾患」(learning disorder)這一個高一層次的類別,而將學習疾患定義如下:「學習患疾是一個通用名稱,用來形容學習學業技能的困難,而這會嚴重影響學業成就或是日常生活功能。」學習疾患包括「讀寫障礙(dyslexia),計算障礙(dyscalculia),以及書寫障礙(disorder of written expression)」。在最新的修正草案版本中,將「學習疾患」改稱「特定學習疾患」(specific learning disorder),而將之前修正版本所建議的讀寫障礙(dyslexia)以及計算障礙(dyscalculia)等次類別取消,而改以標記閱讀、書寫表達與數學缺陷的嚴重程度。
【蕭君彤】評論
特教法的學習障礙亞型包含注意、記憶、理解、知覺、知覺動作、推理等能力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