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國家對於私人財富及私營事業,認為有妨害國計民生之平衡發展者,應以下列何者限制之?
(A)政策
(B)命令
(C)行政指導
(D)法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1),C(0),D(1),E(0)

用户評論

莎拉】評論

第5條(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  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我這樣想- 對於想限制私人財富及私營事業 涉及人民權利  三、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 認為有妨害國計民生之平衡發展者

olra】評論

憲法§145(私人資本之節制與扶助)  國家對於私人財富及私營事業,認為有妨害國計民生之平衡發展者,應以法律限制之。   合作事業應受國家之獎勵與扶助。   國民生產事業及對外貿易,應受國家之獎勵、指導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