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Lun Chia】評論
特質論:主張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當領導者,領導者必須具備某些異於普通人的特質,才能發揮其影響力領導同仁。缺點是以偏概全,忽視了不同情境的因素。 史托迪爾(Stogdill),六個和領導相關的因素1.能力--智力、機智、語言流暢、原創性、判斷力2.成就--學識、知識、運動成就3.責任--可靠性、進取心、毅力、積極性、自信心、超越他人的慾望4.參與--活動力、社交能力、合作性、適應力、幽默感5.地位--社經地位、聲望6.情境--追隨者之心智層次、身份、技能、需求與興趣、所要達成的目標
【鄭嘉樺】評論
House「途徑-目標」理論:領導者的要務在領導成員設定明確目標,並指出達成目標的途徑。Stogdill特質論:採心理學研究取向,試圖找出成功領導者的特質。Likert行為論:探討領導者的三種行為(民主式、權威式、放任式)對團體行為的影響,並發展出四種不同程度的領導系統(剝削權威式、仁慈權威式、商討民主式、參與民主式)。Fiedler權變理論:領導風格由領導者的動機決定;領導效能是領導類型與情境的契合度。
【Keyin Yao】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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