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於 111 年 02 月 25 日憲法法庭判決 111 年憲判字第 1 號後,倘肇事駕駛人有飲酒徵兆,且拒測或無法施測,相關處置作為何者為是?
(A)拒測者,依「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辦理後,應即人員放行
(B)員警處理道路交通事故,基於公正客觀調查事實及證據之需要,與對各造當事人有利不利事項一律注意,員警於駕駛人有疑似酒後駕駛情形或其他當事人質疑而當場要求時,報請同意後即得對各造駕駛人實施檢測
(C)認有對肇事駕駛人實施血液酒精濃度測試之合理性與必要性時,其強制取證程序,應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始得為之
(D)情況急迫時,應於 24 小時內先行陳報檢察官許可,再將其移由醫療機構實施血液酒精濃度檢測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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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X(A)拒測者,依「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

【用戶】gogor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憲法法庭判決 111 年憲判字第 1 號認有對肇事駕駛人實施血液酒精濃度測試之合理性與必要性時,其強制取證程序,應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始得為之

【用戶】gogor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憲法法庭判決 111 年憲判字第 1 號認有對肇事駕駛人實施血液酒精濃度測試之合理性與必要性時,其強制取證程序,應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始得為之A-依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對拒測駕駛人強制抽血檢驗酒精濃度後,製作調查筆錄、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案件測試觀察紀錄表等資料,並隨案移送檢察官偵辦。B-實施酒測有其法定程序,並非其他當事人質疑而當場要求時,報請同意後即得對各造駕駛人實施檢測,而是應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始得為之。D-因應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5項現行規定已宣告違憲,於前揭修法完成前之過渡期,為遂行取締酒駕任務,各警察機關認有對酒後駕車肇事駕駛人實施血液酒...

【用戶】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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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憲法法庭判決 111 年憲判字第 1 號認有對肇事駕駛人實施血液酒精濃度測試之合理性與必要性時,其強制取證程序,應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始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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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憲法法庭判決 111 年憲判字第 1 號認有對肇事駕駛人實施血液酒精濃度測試之合理性與必要性時,其強制取證程序,應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始得為之A-依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對拒測駕駛人強制抽血檢驗酒精濃度後,製作調查筆錄、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案件測試觀察紀錄表等資料,並隨案移送檢察官偵辦。B-實施酒測有其法定程序,並非其他當事人質疑而當場要求時,報請同意後即得對各造駕駛人實施檢測,而是應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始得為之。D-因應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5項現行規定已宣告違憲,於前揭修法完成前之過渡期,為遂行取締酒駕任務,各警察機關認有對酒後駕車肇事駕駛人實施血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