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對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以受益憑證進行私募時,其人數限制為何?
(A)不得超過 20 人
(B)不得超過 35 人
(C)不得超過 50 人
(D)不得超過 99 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72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細漢小崴】評論

一般來說私募是35人,.....

wayne8124】評論

第 11 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得對下列對象...

股神】評論

一般私募為35人上限投信私募為99人上限

Hui Tinglee】評論

107年1月31日總統華總一 義字第 10700012041 號令修 正公布證券投資信託及顧 問法部分條文,其中修正第 11 條規定放寬私募投信基 金應募人人數自 35 人至 99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