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幾個月內為之?
(A) 3 個月
(B) 4 個月
(C) 6 個月
(D) 9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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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上

【評論內容】刑法第 237 條第一項 告訴乃論之罪,...

【用戶】jt620186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237★★1★★★:「...

【用戶】寶寶愛搞笑!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告訴乃論之★...

【用戶】TJ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  第 237 條1.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2.得為告訴之人有數人,其一人遲誤期間者,其效力不及於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