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liu0501】評論
英國 1967年---- 教育優先區-----積極的差別待遇-----《普勞頓報告書》 1998 年---- 教育行動區-----改善學校的不利因素,提升學生學習表現
【Counting Time】評論
普優瑪號~ "普"勞頓報告書 - 教育"優"先區
【曾顯智】評論
1998教育行動區
【108國小正式老師】評論
1967 年英國卜勞頓報告書(The Plowden Report)的公布,改變了民眾對【均等】一詞的界定,引進積極性差別待遇(positive discrimination)的觀念,至此階段,【均等】的意涵已由原來入學機會及接受共同教育經驗機會的均等,擴大至使來自社經地位不利的學生,有得到補償文化經驗不足的機會。積極性差別待遇係指個體處於不利的情況,政府應該積極地介入,給予特別優厚的待遇,透過一套完善的補償計畫或策略,以減少文化不利(culturally disadvantaged)與文化剝奪(culturally deprivation),造成弱勢者與一般者程度上的差異。因此,教育資源的分配,要能考慮到對象的特殊條件而給予不同的投入。綜合言之,人因為後天環境與先天能力的不同,而形成不公平的生存競爭或教育機會的不均等,必須藉由教育或法令的後天力量加以補救,即所謂之積極性差別待遇。●本資料參考自:教育社會學(Sociology of Education)楊洲松教授 國立暨南大學課程所/師資培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