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 Lawinlaw】評論
第808條(埋藏物之發現) 發見埋藏物而占有者,取得其所有權。但埋藏物係在他人所有之動產或不動產中發見者,該動產或不動產之所有人與發見人,各取得埋藏物之半。
好像在法官考古題有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