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依現行記帳士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記帳士接受委任代理各項業務,應與委任人訂立委任書
(B)記帳士在登錄區域內,得受委任向財政部提起稅務案件訴願
(C)記帳士接受客戶委任後,因故必須終止契約,應於 15 日前通知委任人
(D)記帳士執行業務,依記帳士法規定應設置簿冊,其簿冊應保存 10 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1),B(0),C(0),D(2),E(0)

用户評論

Chang Diana】評論

第 13 條記帳士得在登錄區域內,執行下列業務:一、受委任辦理營業、變更、註銷、停業、復業及其他登記事項。二、受委任辦理各項稅捐稽徵案件之申報及申請事項。三、受理稅務諮詢事項。四、受委任辦理商業會計事務。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可辦理與記帳及報稅事務有關之事項。前項業務不包括受委任辦理各項稅捐之查核簽證申報及訴願、行政訴訟事項。第 14 條記帳士接受委任代理前條第一項各款業務,應與委任人訂立委任書,並將委任書隨同代理案件附送受理機關。前項委任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委任人與受委任人之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受委任人之證書字號。二、委任案件內容及委任權限。三、委任日期。第 15 條記帳士受委任後,非有正當事由,不得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