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a la vida】評論
戶籍法 第30條認領登記,以認領人為申請人;認領人不為申請時,以被認領人為申請人。
【Anyta Tseng】評論
我的眼睛~~~~~~~~~~我生氣了我
【南霸天】評論
不能同意你更多,我的眼睛也........................
【Cindy Chang】評論
戶籍法 第 30 條 認領登記,以認領人為申請人;認領人不為申請時,以被認領人為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