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甲夫未徵得乙妻同意,由丙收養甲並獲得法院認可,則該收養之效力為何?
(A)得撤銷
(B)無效
(C)不成立
(D)效力未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41304
統計:A(59),B(9),C(0),D(13),E(0)

用户評論

ssxw29912171】評論

第1076條 夫妻之一方被收養時,應得他方之同意。但他方不能為意思表示或生死不明逾三年者,不在此限。 第1079條之5 收養子女,違法1076條或1076條之2第二項之規定者,被收養者之配偶或法定代理人得請求法院撤銷之。但自知悉其事實之日起,已逾6個月,或自法院認可之日起已逾一年者,不得請求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