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依所得稅法第 39 條有關營利事業盈虧互抵之適用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僅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適用
(B)如期申報者才適用
(C)符合會計帳冊簿據完備條件者適用
(D)僅在虧損年度採藍色申報書或會計師簽證申報適用,有盈餘年度不須採藍色申報書或會計師簽證申報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42149
統計:A(13),B(2),C(6),D(342),E(0)

用户評論

love224322】評論

以往年度營業之虧損,不得列入本年度計算。但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第七十七條所稱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得將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符合前項但書規定之公司組織營利事業,經稽徵機關核定之以前年度虧損,尚未依法扣除完畢者,於修正施行後,適用修正後之規定。所得稅法39條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