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中國第一套法定的「注音符號」是在1913 年由讀音統一會制訂,(
(A)1914 年
(B)1916 年
(C)1918 年
(D)1920 年)由北洋政府教育部公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41352
統計:A(161),B(137),C(444),D(91),E(0)

用户評論

馬自達】評論

注音符號經過百年演變,現有37個(聲母21個,韻母16個)。1912年,中華民國教育部召開臨時教育會議,通過「採用注音字母案」;1913年教育部召開讀音統一會,正式制定「注音字母」,並在1918年由北洋政府教育部發佈。

李小米】評論

補充:民國元年,為了統一全國國音,推行國語運動,由教育總長蔡元培號召成立讀音統一會,委請吳稚暉籌備此事。

taro】評論

1918年注音字母公佈1919年重新排定注音字母,依發音部位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