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峻富】評論
《唐律》:諸丁匠在役及防人在防,若官戶、奴婢、疾病,主司不為請給醫藥救療者,笞四十; 以故致死者,徒一年。( 雖然古時有階級之分,但還是重視人民的生命權 ) 《大明律》淵源於《唐律》,以笞、杖、徒、流、死為五刑,即所謂正刑, 其他如律例內的雜犯、斬、絞、遷徙、充軍、枷號、刺字、論贖、凌遲、梟首、戮屍等, 有的承自前代,有的為明代所創。其實古時法律只是參考,你也許不會想深入了解的。當時以人治為主,領袖才是最重要的;換句話說,皇帝就是司法院、立法院 ......,君不見朱元璋的廷杖 " 創意 " ?( 我很崇拜朱元璋,他極可能是敢愛敢恨的天蠍座 @@ )
【邱瑋贏】評論
真想看看所謂的法典,內容如何!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唐太宗縱囚http://culture.edu.tw/history/smenu_photomenu.php?smenuid=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