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下列關於僱傭契約之敘述,何者錯誤?

(A)僱用人對於受僱人有預防危害之保護義務
(B)受僱人之報酬請求權,因具有專屬性,故不得讓與
(C)受僱人非經僱用人之同意,不得使第三人代服勞務
(D)受僱人已供給勞務者,縱不生預期之結果,僱用人仍須給付報酬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begum912】評論

民法第 483-1 條受僱人服勞務,其生命、身體、健康有受危害之虞者,僱用人應按其情形為必要之預防。民法第 484 條1、僱用人非經受僱人同意,不得將其勞務請求權讓與第三人,受僱人非經僱用人同意,不得使第三人代服勞務。2、當事人之一方違反前項規定時,他方得終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