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學生家長至少要有一人為各級學校的何種職務?
(A)家長代表
(B)家長委員
(C)特推會委員
(D)特推會代表。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70175
統計:A(34),B(130),C(28),D(9),E(0)

用户評論

【用戶】江小慈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2.根據民國86年所公佈的特殊教育法,除各級學校應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包括資訊、諮詢、輔導、親職教育課程等支援服務外,特殊教育學生家長至少一人為該校的 (A)家長代表 (B)特推會委員 (C)家長會委員 (D)申訴委員

【用戶】張完如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舊法規第二十六條  各級學校應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包括資訊、諮詢、輔導、親職教育課程等支援服務,特殊教育學生家長至少一人為該校家長會委員。

【用戶】何宗祐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現在都是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了,所以根本沒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