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llison Chen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釋字266號惟公務人員基於已確定之考績結果,依據法令規定為財產上之請求而遭拒絕者,影響人民之財產權,參酌本院釋字第一八七號及第二○一號解釋,尚非不得依法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對已確定考績結果,需要請求財產權遭拒,才得訴願。
【用戶】Julie Fa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比較 復審&申訴:1.復審: 主體: (1)現職公務人員(2)非現職公務人員 (3)公務員遺族客體:(1)行政處分:對公務人員的身分及財產有重大影響者(2)消極之不作為2.申訴:主體:(1)現職公務人員(2)非現職公務人員客體:工作條件及所為之管理(對其身分或財產沒什麼重大影響,頂多造成不便)
【用戶】110高普考 力拼上榜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依照保訓會109.9.22函釋,年終考績乙等、另予考績乙等,均改認為行政處分。因此不服乙等處分,可依保障法,提起覆審、行政訴訟。本題答案原為B選項,應修正為B、C選項均可提起覆審、行政訴訟。
【用戶】Julie Fang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比較 復審&申訴:1.復審: 主體: (1)現職公務人員(2)非現職公務人員 (3)公務員遺族客體:(1)行政處分:對公務人員的身分及財產有重大影響者(2)消極之不作為2.申訴:主體:(1)現職公務人員(2)非現職公務人員客體:工作條件及所為之管理(對其身分或財產沒什麼重大影響,頂多造成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