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一、公文類別: (一)公文分為「令」、「呈」、「咨」、「函」、「公告」、「其他公文」六種。 1、令:發布行政規章,發表人事任免、遷調、獎懲時使用。 2、呈:對上級有所呈請或報告時使用。 3、函:各機關處理公務有左列情形之一時使用: (1)上級機關對所屬下級機關有所指示、交辦、批復時。 (2)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有所請求或報告時。 (3)同級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間行文時。 (4)民眾與機關間的申請與答復時。 4、公告:向公眾或特定對象宣佈時使用。
【潘唷唷】評論
筆記
【leliashooping】評論
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有所請求或報告時到底是用"呈"還是"函呢?
【cb023725】評論
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有所請求或報告時 → 函函依行文對象不同可分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有所請求或報告時為上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