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gie Lin】評論
公務人員考試法 第8條 公務人員考試,得採筆試、口試、測驗、實地考試、審查著作或發明、審查知能有關學歷經歷證明等方式 行之。除採筆試者外,其他應採二種以上方式。筆試除有特別規定者外,概用本國文字。
【Vitc Super】評論
我一整個偏誤 "<以為是在問高考普考初等考跟特考 = =|||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考試法已修法)第 十 條 公務人員考試,得採筆試、口試、心理測驗、體能測驗、實地測驗、審查著作或發明、審查知能有關學歷經歷證明或其他方式行之。除單採筆試者外,其他應併採二種以上方式。建議:答案不用改,因為還包含「其他方式」,所以無法計算。題目也不需要刪,畢竟是曾經考過的題目,可以提供摩友參考、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