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第 19 條 前條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身心障礙學生開學後一個月內訂定,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
【Cindy Lo】評論
有沒有記憶的妙方?
【Leonard】評論
第 10 條 前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其餘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前項計畫,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