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旻】評論
教育基本法第 8 條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學校應在各級政府依法監督下,配合社區發展需要,提供良好學習環境。第二項霸凌行為防制機制、處理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chen508607】評論
教育基本法第八條規定,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參考教育圓夢網提供的資料~
【劉查】評論
教育基本法1.人民是教育權主體2.有教無類、因材施教3.保障弱勢族群4.教育經費&教育優先區5.教育中立6.教師專業自主權、學生受教權&家長參與事務權7.評鑑法源8、零體罰國民教育法1.強迫入學2.資優生縮短一年3.技藝課程4.教科書-校務會議5.校務會議6.輔導主任專任&輔導教師編制7.家長參與法源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