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依「警察勤務條例」規定,臨檢之工作內容,以下列何項為正確?
(A)於私人場所
(B)非指定處所、路段
(C)由協勤人員擔任臨場檢查
(D)執行取締、盤查及有關法令賦予之勤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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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yamoler Teac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X(A)於私人場所→公共場所X(B)非指定處所、路段→指定處所、路段X(C)由協勤人員擔任臨場檢查→,由服勤人員擔任臨場檢查或路檢O(D)執行取締、盤查及有關法令賦予之勤務 .警察勤務條例第11條(警察勤務之方式)  警察勤務方式如下:  一、勤區查察:於警勤區內,由警勤區員警執行之,以家戶訪查方式,擔任犯罪預防、為民服務及社會治安調查等任務;其家戶訪查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二、巡邏:劃分巡邏區(線),由服勤人員循指定區(線)巡視,以查察奸宄,防止危害為主;並執行檢查、取締、盤詰及其他一般警察勤務。  三、臨檢:於公共場所或指定處所、路段,由服勤人員擔任臨場檢查或路檢,執行取締、盤查及有關法令賦予之勤務。  四、守望:於衝要地點或事故特多地區,設置崗位或劃定區域,由服勤人員在一定位置瞭望,擔任警戒、警衛、管制;並受理報告、解釋疑難、整理交通秩序及執行一般警察勤務。  五、值班:於勤務機構設置值勤臺,由服勤人員值守之,以擔任通訊連絡、傳達命令、接受報告為主;必要時,並得站立門首瞭望附近地帶,擔任守望等勤務。  六、備勤:服勤人員在勤務機構內整裝待命,以備突發事件之機動使用,或臨時勤務之派遣。

【用戶】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X(A)於私人場所→公共場所X(B)非指定處所、路段→指定處所、路段X(C)由協勤人員擔任臨場檢查→,由服勤人員擔任臨場檢查或路檢O(D)執行取締、盤查及有關法令賦予之勤務 .警察勤務條例第11條(警察勤務之方式)  警察勤務方式如下:  一、勤區查察:於警勤區內,由警勤區員警執行之,以家戶訪查方式,擔任犯罪預防、為民服務及社會治安調查等任務;其家戶訪查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二、巡邏:劃分巡邏區(線),由服勤人員循指定區(線)巡視,以查察奸宄,防止危害為主;並執行檢查、取締、盤詰及其他一般警察勤務。  三、臨檢:於公共場所或指定處所、路段,由服勤人員擔任臨場檢查或路檢,執行取締、盤查及有關法令賦予之勤務。  四、守望:於衝要地點或事故特多地區,設置崗位或劃定區域,由服勤人員在一定位置瞭望,擔任警戒、警衛、管制;並受理報告、解釋疑難、整理交通秩序及執行一般警察勤務。  五、值班:於勤務機構設置值勤臺,由服勤人員值守之,以擔任通訊連絡、傳達命令、接受報告為主;必要時,並得站立門首瞭望附近地帶,擔任守望等勤務。  六、備勤:服勤人員在勤務機構內整裝待命,以備突發事件之機動使用,或臨時勤務之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