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8. 依「警械使用條例」規定,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所用警械為棍、刀、槍及其他經核定之器械,其警械之種類及規格由何單位定之?
(A)內政部
(B)警政署
(C)縣市政府
(D)行政院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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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yamoler Teac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警械使用條例第1條(執行職務之警械、器械、制服及證件)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所用警械為棍、刀、槍及其他經核定之器械。  警察人員依本條例使用警械時,須依規定穿著制服,或出示足資識別之警徽或身分證件。但情況急迫時,不在此限。  第一項警械之種類及規格,由行政院定之。

【用戶】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警械使用條例第1條(執行職務之警械、器械、制服及證件)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所用警械為棍、刀、槍及其他經核定之器械。  警察人員依本條例使用警械時,須依規定穿著制服,或出示足資識別之警徽或身分證件。但情況急迫時,不在此限。  第一項警械之種類及規格,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