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下列有關藥師於執業處所外執行業務之敘述,何者錯誤?
(A)藥師於執業處所外執行業務者,應事先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B)藥師於醫療機構、藥局執業者,方得事先報准於執業處所外執行業務
(C)藥師於藥商執業者,不得於執業處所外執行業務
(D)藥師於執業處所外執行業務,應考量工作時數分配之適當性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Yuan】評論

藥師於執業處所外執行業務管理辦法第2條藥師有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各款情形之一,於執業處所外執行業務(以下簡稱支援)者,應事先報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審理前項申請時,應考量申請人原執業處所之人力配置、業務執行、支援者工作時數分配之適當性、支援期間是否過長及支援之必要性等因素。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第一項申請後,其為越區者,並應副知支援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