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 公司」)擬發行公司債以清償其債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A 公司應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B) A 公司近 3 年縱有虧損亦可發行無擔保公司債
(C) A 公司若為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其發行有擔保公司債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 負債後之餘額
(D) A 公司於發行公司債時,得約定其受償順序優先於公司其他債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公司法 X(A) A 公司應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第 246 條公司經董事會決議後,得募集公司債。但須將募集公司債之原因及有關事項報告股東會。前項決議,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X(D) A 公司於發行公司債時,得約定其受償順序優先於公司其他債權第 246-1 條公司於發行公司債時,得約定其受償順序次於公司其他債權。V(C) A 公司若為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其發行有擔保公司債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 負債後之餘額第 247 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公司債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無擔保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前項餘額二分之一。X(B) A 公司近 3 年縱有虧損亦可發行無擔保公司債第 250 條公司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發行公司債:一、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尚在繼續中者。二、最近三年或開業不及三年之開業年度課稅後之平均淨利,未達原定發行之公司債應負擔年息總額之百分之一百者。但經銀行保證發行之公司債不受限制。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公司法 X(A) A 公司應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第 246 條公司經董事會決議後,得募集公司債。但須將募集公司債之原因及有關事項報告股東會。前項決議,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X(D) A 公司於發行公司債時,得約定其受償順序優先於公司其他債權第 246-1 條公司於發行公司債時,得約定其受償順序次於公司其他債權。V(C) A 公司若為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其發行有擔保公司債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 負債後之餘額第 247 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公司債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無擔保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前項餘額二分之一。X(B) A 公司近 3 年縱有虧損亦可發行無擔保公司債第 250 條公司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發行公司債:一、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尚在繼續中者。二、最近三年或開業不及三年之開業年度課稅後之平均淨利,未達原定發行之公司債應負擔年息總額之百分之一百者。但經銀行保證發行之公司債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