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瑞】評論
1.土地權利關係人對於徵收補償價額不服時,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2條第1項、第2項規定,必須於公告期間內提出異議,並經復議程序,始得提起行政救濟,該異議、復議程序自屬土地權利關係人對於徵收補償價額不服時,提起行政救濟前之必要先行程序。」是以,土地徵收條例之異議、復議程序屬於必經之先行程序,土地權利關係人便不得逕行提出訴願。 2.一般認為,訴願程序屬於廣義之行政程序,是以訴願中亦得直接適用行.....看完整詳解
【鄭幸芳】評論
釋字第 747 號解釋文: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憲法第 15 條定有明文。需用土地人因興辦土地徵收條例第 3 條規定之事業,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致逾越所有權人社會責任所應忍受範圍,形成個人之特別犧牲,而不依徵收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徵收地上權者,土地所有權人得請求需用土地人向主管機關申請徵收地上權。中華民國 89 年 2 月 2 日制定公布之同條例第11 條規定:「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土地……前,應先與所有人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所有人拒絕參與協議或經開會未能達成協議者,始得依本條例申請徵收。」(101 年 1 月 4 日修正公布之同條第 1 項主要意旨相同)第 57 條第 1 項規定:「需用土地人因興辦第 3 條規定...
【louise】評論
Q有關徵收與徵收補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C(A)對於私有土地或其上土地改良物是否辦理徵收,人民對之並無公法上請求權,亦無對需用土地 人請求發動申請徵收權利(O)(B)徵收補償費發給之前提需先經徵收程序,徵收完畢後,始有補償費發放請求權之發生(O)(C)若所有權人對於徵收價額不服時,逕行提起訴願,因未先提出異議,且經復議程序,故訴願不符合程序(X)(D)土地所有權人因公路穿越地下,得請求徵收地上權(O)------------------(A)(B)對於私有土地或其上土地改良物是否辦理徵收,人民對之並無公法上請求權,亦無對需用土地人請求發動申請徵收權利2019-12-24裁判字號:108年度訴字第158號案由摘要:徵收補償裁判日期:民國 108 年 08 月 29 日資料...
【我一定要考上109三等警特】評論
謝謝樓上精闢資料
【YEAH】評論
答案為:C選項C選項敘述錯...
【bella】評論
釋字747號「至有無申請徵收必要,需用土地人具裁量權,一般人民並無請求需用土地人向國家申請徵收其所有土地之公法上請求權。是通常情形僅由國家發動徵收程序,一般人民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如土地徵收條例第8條),無請求國家徵收其所有土地之公法上請求權,亦無對需用土地人請求發動申請徵收權利,其向需用土地人之請求,僅係促請需用土地人發動徵收申請權,性質上並非公法上請求權。」
【Ann】評論
(C)若所有權人對於徵收價額不服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