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甲男將其所竊得的財物交由知情的女友乙上網拍賣,乙在網路上訛稱這些財物為自己所有而賣給丙,以下敘述何者為是?
(A)甲男未保有其所竊之財物,因此尚屬未能保全贓物,故成立竊盜未遂罪
(B)乙女以自己名義將贓物在網路上賣給丙,此乃「行使詐術」之構成要件,可以成立詐欺罪
(C)依實務見解認為乙僅是居間介紹買賣或其他交易,不成立牙保贓物
(D)乙女雖知情,但將贓物以自己名義在網路上拍賣,這樣的行為仍屬「寄藏」或「故買」,故成立贓物罪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75783
統計:A(1),B(167),C(9),D(142),E(0)
用户評論
【用戶】azin0609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1.成立竊盜 所以錯誤2.成立詐欺 因為丙得到的並不是完整的所有權故仍受有損害(原所有權人仍可依949或950請求回復所有權)3.乙是牙保4.乙是該當牙保的要件而成立贓物罪
【用戶】Leo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所以D是錯在哪裡呢?
【用戶】嗯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牙保=媒介不是沒有牙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