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壹、法律對「權利」的槪念-有所謂「請求權」、「形成權」與「抗辯權」的分類. 試舉例說明各該權利類型之意義.(二十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18616
統計:A(667),B(302),C(293),D(204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組織的定義、動態平衡理論、Hage的不證自明理論

用户評論

Emily Peng】評論

組織--效能個人--效率

許生】評論

1.巴納德於1938年所發表的《行政主管的職能 The Functions of the Executive》一書,是最早界定和區別效能和效率的重要文獻。他主張個人在組織中的行為能夠達成組織的目標,即為具有效能;若組織的目標同時亦可滿足個人的動機,則亦兼具有效率。而效能與效率二者,則有賴行政主管功能的發揮,從而維持組織與其成員間的合作行為。

龜龜】評論

曾經使用「效能」和「效率」兩個名詞,區別組織功能和個人滿意度的,是下列哪一位學者?(A) 韋伯(B) 韋克(C) 帕森斯(D) 巴納德 ~解析 : 一、巴納德 ( Barnard ) 於 「1938年」所「發表」的《行政主管的職能》( The Functions of the Executive ) 一書,是「最早界定」和「最早區別」→「效率」和「效能」的「重要文獻」 :(一) 巴納德 ( Barnard ) 主張 :1. 「效率」( Efficiency ) :若「組織」的「目標」同時亦可「滿足個人」的「動機」,則亦「兼具」有「效率」。2. 「效能」( Effecticeness ) :而「個人」在「組織」中的「行為」能夠「達成組織」的「目標」,即為具有「效能」。※ 而「效率」與「效能」二者,...

weiting0421】評論

巴納德兼顧個人和組織的動態平衡學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