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政黨比例2004年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一項第一 款 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73人。每縣市至少一人。第二款 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第三款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34人。第二項 前項第一款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區選出之。第三款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