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肯特對於「破唱片法」的提示: (1)僅在學生拒絕傾聽,持續不當的反應,或拒絕對他的行為負責時使用。 (2)教師重覆訴說「那不是重點……」或「我了解,但……」為開頭。 (3)每一次使用最多三次,如果需要的話,在第三次之後即予適當的懲罰。
【原珮文】評論
【摔唱片】會比較貼切....(跟摔點名簿一樣的道理...)
【Yvonne Cheng】評論
"一再重複" 一直念一直念 --破唱片法
【Keep Happy Mo】評論
一再重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