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甲以其所有價值新臺幣(下同)1200萬元之 A 不動產,供丙設定在擔保600萬元債權範圍內之普通抵押權予乙,作為擔保乙對丙之1200萬元債權;丁為擔保乙對丙之全額債權,乃與丙締結連帶 保證契約。清償期屆至時,因丙無力清償,乙乃先聲請拍賣 A 不動產獲償。甲得對丁求償多少金 額?
(A)0元
(B)200萬元
(C)600萬元
(D)1200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困難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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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哲學系氣質妹」】評論

保證人甲就全部債務之應分擔部分為400萬元(=1200×[600÷(600+1200)]),丁就全部 債務之應分擔部分則為8.....

GT】評論

(前略)清償期屆至時,因丙無力清償,乙乃先聲請拍賣 A 不動產獲償。甲得對丁求償多少金額? 想請問一下,甲設定A不動產,被拍賣後乙的1200萬債權獲得清償意思是甲的1200萬元A不動產通通拿去還錢但是甲只要負擔400萬,丁應負擔800萬這題甲應該是直接付了1200萬元求償是1200萬-400萬=800萬元吧?為什麼只要200萬元呢????題目沒說丁給過內部分擔,我都選不出來

110財稅高考第62名】評論

以其所有價值新臺幣(下同)1200萬元之 A 不動產,供丙設定在擔保600萬元債權範圍內之普 通抵押權予乙,所以房子賣掉只要還600萬

TOP】評論

履行責任1,200 抵押物價值1,200但擔保額只有600依照879但書按擔保額比例計算1,2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