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5. 依據警械使用條例第3條規定,請問下列何種情況,不是得使用警棍制止之情形?
(A)協助偵查犯罪時
(B)指揮交通時
(C)依法令執行勤務遭受脅迫時
(D)以強制力執行扣押時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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