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下列何者不是身心障礙資優學生適用的教育原則?
(A)評量工具與程序應與一般資優生一致
(B)教育方案應不受人數限制
(C)可跨校實施教育方案
(D)教學應予以特殊設計與支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4017
統計:A(1739),B(84),C(17),D(4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推會設置辦法(民100)

用户評論

【用戶】彭皮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教育方案應不受人數限制,意思是?

【用戶】108金榜題名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沒有看到不是....

【用戶】s920319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依據 特殊教育法(102.1.23)第 11 條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得設特殊教育班,其辦理方式如下:一、集中式特殊教育班。二、分散式資源班。三、巡迴輔導班。前項特殊教育班之設置,應由各級主管機關核定;其班級之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生,未依第一項規定安置於特殊教育班者,其所屬學校得擬具特殊教育方案向各主管機關申請;其申請內容與程序之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主管機關定之。個人淺見 (B)所述的不受人數限制指的是:學校如果有「未依第一項規定安置於特殊教育班者」 不論人數多寡,學校都可以幫他們擬定特殊教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