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妍蓁】評論
命令之原發布機關或主管機關已裁併者,其廢止或延長,由何機關為之? (A)由原發布機關或主管機關為之 (B)均由行政院為之 (C)由承受其業務之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為之 (D)由承受其業務之機關送行政院為之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104 年 - 104年地方特考五等法學大意(其他類科)#35446答案:C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5條:命令之原發布機關或主管機關已裁併者,其廢止或延長,由承受其業務之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為之。以命令設立之機關,其設立、調整及裁撤,於命令發布時,應即送立法院。
【易君博】評論
行政院處務規程 、立法院議事規則 皆屬對內的規範,並沒有直接對外所以並不屬於法規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