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根據司法院解釋,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團席次比例推薦,送交主管機關提請總統任命之規定,不符合下列何原則?
(A)代議民主原則
(B)正當程序原則
(C)主權在民原則
(D)權力分立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60246
統計:A(81),B(115),C(146),D(637),E(0)

用户評論

Yen Long Lee】評論

      解釋字號:  釋字第 645 號 解釋日期:  民國 97 年 07 月 11 日 解釋 文:  二、公民投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  置委員二十一人,任期三年,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團席次比例推荐  ,送交主管機關提請總統任命之。」關於委員之任命,實質上完全剝  奪行政院依憲法應享有之人事任命決定權,顯已逾越憲法上權力相互  制衡之界限,自屬牴觸權力分立原則,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  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

Wendy Chiu】評論

 這題自己容易做錯  !!!

簡大程】評論

又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