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n Dine】評論
第五條 國民中學應由導師、專任教師或輔導教師依學生及家長意願,填具技藝教育學生推薦表送輔導處(室)彙整後,提交遴輔會遴選適合參加技藝教育之學生。輔導處(室)並應依遴選結果建立技藝教育學生輔導建議書,提供學生及其家長各項諮詢與輔導。前項推薦及遴選參考因素,包括學生相關領域成績及特殊表現、學生生涯檔案、各項測驗(如性向測驗、職業興趣測驗等)結果分析、導師、專任教師或輔導教師之意見或輔導紀錄及職群試探評量紀錄等。學校對參加技藝教育適應不良之學生,應加強輔導。必要時,得經遴輔會同意回原班上課。
【江玳嫻】評論
由輔導室負責技藝教育的業務,abd都是輔導室所辦理的,而c為訓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