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憲法增修條文之立法目的,依其前言所載,為下列何者?
(A)為因應兩岸事務處理之需要
(B)為因應台灣民主化之發展
(C)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D)為因應世界民主潮流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99278
統計:A(30),B(347),C(830),D(6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筆記、行政院長的產生及其副署權、大法官任期及職權
用户評論
【Yen Long Lee】評論
前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 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下:
【yo1397】評論
這題考條文的,現實狀況是我們不要被統一就要謝天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