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教師及學校對學生所為之教育或管理措施,法院及其他行政爭訟機關應予以較高之尊重,係何種理論或原則之展現?
(A)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B)裁量收縮
(C)比例原則
(D)判斷餘地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李靈】評論

釋字第784號【各級學校學生之行政爭訟權★...

美時莎沫】評論

釋字382 :尊重教師專業->判斷餘地有瑕疵再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