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P 型 1 級受信總機與 P 型 2 級受信總機在構造與功能上有何差異?進行受信總機的性能檢查時,為何要進行「火災表示」的檢查?「火災表示」的檢查之檢查方法與判定方法又為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63979
統計:A(562),B(8),C(2),D(1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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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 第37條 (高等法院公設辯護人室、人員及職等之設置)高等法院設公設辯護人室,置公設辯護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或薦任第九職等;其公設辯護人在二人以上者,置主任公設辯護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二職等。前項公設辯護人繼續服務四年以上,成績優良,經審查合格者,得晉敘至簡任第十二職等;已依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三項、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第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晉敘有案者,得敘至簡任第十二職等。前項公設辯護人之服務年資與曾任高等法院分院、智慧財產法院公設辯護人之服務年資,合併計算。第二項之審查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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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公設辯護人條例 第1條 (公設辯護人之設置)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置公設辯護人。公設辯護人條例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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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公設辯護人條例 第12條 (獨立行使職務)公設辯護人對於法院及檢察官,獨立行使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