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9.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裁決委員會至少應有多少比例委員出席,並經出席委員 1/2 以上同意,始得作成裁決決定?
(A)1/3
(B)1/2
(C)2/3
(D)3/4 。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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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Jocelyn Wang】評論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46 條裁決委員會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並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始得作成裁決決定;作成裁決決定前,應由當事人以言詞陳述意見。裁決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得委任他人代理。裁決委員審理案件相關給付報酬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