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 son】評論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 12 條 ...
【christine zha】評論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12條1. 指定銀行經本行許可辦理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後,得不經申請逕行辦理下列外匯衍生性商品: 一、遠期外匯交易(不含無本金交割新臺幣遠期外匯交易)。 二、換匯交易。 三、依規定已得辦理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連結同一風險標的,透過相同交易契約之再行組合, 但不含對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以外之客戶辦理涉及外匯之複雜性高風險商品。 四、國內指定銀行間及其與國外銀行間辦理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 五、以期貨交易人身分辦理未涉及新臺幣匯率之國內外期貨交易契約。2. 指定銀行經本行許可辦理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後,辦理下列外匯衍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