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Mitsuki Ya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1條(票據之種類) 本法所稱票據,為匯票、本票及支票。
【用戶】滄海笑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股票應稱之為"有價證券"!!
【用戶】梁倍豪
【評論內容】股票->刑法第201條之有價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