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我國在 2006 年修改教育基本法,禁止校園體罰。此次修法的意義在於何者?
(A)限縮教師權益,惡化教育環境
(B)加入國際主流社會,進入國際組織
(C)保障學生身體自主權,不受侵犯
(D)幼兒不管在家或在學校都受到保護,不受體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6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Yvonne】評論

教育基本.....看完整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