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澎湖縣政府總會計制度之設計機關及核定頒行機關為何?
(A)澎湖縣主計處設計並頒行
(B)澎湖縣主計處設計,縣政府核定頒行
(C)澎湖縣政府設計並頒行
(D)澎湖縣主計處設計,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頒行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8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逆境中還是要快樂過日子】評論

會計法18條中央總會計制度之設計、核定,...

陳芳逸】評論

第 18 條中央總會計制度之設計、核定,由中央主計機關為之。地方政府之總會計制度及各種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由各該政府之主計機關設計,呈經上級主計機關核定頒行。各機關之會計制度,由各該機關之會計機構設計,簽報所在機關長官後,呈請各該政府之主計機關核定頒行。前項設計,應經各關係機關及該管審計機關會商後始得核定;修正時亦同。各種會計制度之釋例,與會計事務處理之一致規定,由各該會計制度之頒行機關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