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關於國際郵件事務,倘國際郵政公約規定或協定與郵政法牴觸時,應優先適用下列何種法律規定?
(A)郵政法
(B)國際郵政公約或協定
(C)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D)民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90286
統計:A(93),B(779),C(3),D(0),E(0)

用户評論

【用戶】Diu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十三條關於各類郵件或其事務,國際郵政公約或協定有規定者,依其規定。但其規定與本法牴觸者,除國際郵件事務外,適用本法之規定。

【用戶】Grace Hu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郵政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2 月 05 日生效狀態:※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連結舊法規內容本法 107.12.05   修正之第 4、6、14、19、29、31、40  條條文、增訂之第 5-1、6-1 條條文及刪除之第 30、46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第 13 條   關於各類郵件或其事務,國際郵政公約或協定有規定者,依其規定。但其規定與本法牴觸者,除國際郵件事務外,適用本法(郵政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