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下列有關行政罰案件管轄之敘述,何者正確?
(A)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其行為地、行為人之住所、居所或營業所、事務所或公務所所在地不在同 一管轄區內者,以行為地之主管機關為管轄機關
(B)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鍰,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
(C)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層級較高之機關管轄
(D)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者,由各該主管機關分別裁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22034
統計:A(44),B(51),C(4),D(154),E(0)

用户評論

鄭曲依】評論

行政罰法第 30 條 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其行為地、行為人之住所、居所或營業所、事務所或公務所所在地不在同一管轄區內者,各該行為地、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主管機關均有管轄權。

106警特】評論

(A)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其行為地、行為人之住所、居所或營業所、事務所或公務所所在地不在同 一管轄區內者,以行為地之主管機關為管轄機關。各該行為點、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主管機關均有管轄權。(B)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鍰,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由法定罰鍰最高之主管機關管轄(C)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層級較高之機關管轄 。由處理在先機關管轄(D)正確